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4年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科学选才,切实稳妥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社会学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社会学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长:周江洪、陈素珊

副组长:周陆洋、刘志军

   员:菅志翔、任强、梁永佳、陈宗仕、孙金昱

申诉与咨询联系人:王为欣 

联系电话:0571-88208155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另设立一级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综合考核工作。

二、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计划为社会学专业全日制普博生11(不含“文科+”、少数民族骨干等专项计划)、社会学专业非全日制社会政策方向普博生3人。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名单详见《浙江大学社会学系2024年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初审通过名单》

综合考核前考生本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查:①准考证(报名系统可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已获硕士学位人员请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如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③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提供学生证、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pdf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普博生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低于60分,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每位考生需事先准备学术报告(一篇论文或一项课题研究计划)。面试流程为:①5分钟英文自我介绍和互动;②15分钟中文或英文学术报告,要求进行PPT展示;③面试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科研经历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综合考核地点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创意大楼A座(成均苑8幢)社会学系,全日制考生考核时间为4月25日-26日,非全日制考生考核时间为5月6日。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应及时下载钉钉,用报名时的手机号注册激活,等待加入钉钉群。具体安排和要求通过钉钉群通知。放弃考核的考生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短信、邮件或钉钉)。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经允许在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拟录取考生请于5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社会学系(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创意大楼A座(成均苑8幢)1121

联系人:王为欣

联系电话:0571-88208155

五、录取

(一)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按照学系制定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根据招生计划安排、材料审核情况、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本系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除通过学系综合考核外,还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相关政策和招生指标进行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再行公示。

1.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已公示内容不得变动;确因特殊情况而发生名单变动的,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变动内容需在学系网站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效。未参加招生考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博士研究生还须完成定向培养协议书的签订,未按照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2024年有效,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被录取新生的《报考登记表》(盖章后有效)、专家推荐信存入人事档案。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