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学系每年对系内研究生赴外地参加学术会议有一定的国内差旅资助,2019年暂定的经费标准为1000元//次,博士生在读期间可资助2次,硕士生在读期间可资助1次。低于1000报销以实际票据为准,高于1000元部分需自费或由导师资助。

2、申请条件:

(1)予以资助的国内学术会议指的是社会学年会,社会学分会年会以及系里认可的学术会议。

(2)需要在学术会议上以论文作者或合作者进行宣读。

3资助范围:

1)会议注册费,以实际票据为准。

2)城市间交通费,标准为火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及飞机经济舱。

3)住宿费,国内各地标准请参照附件《浙江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表》中三类人员标准。

4)市内交通费,以实际票据为准。

4、本条例由浙江大学社会学系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

2018112

附件浙江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