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度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计划,2019年我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安排如下: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将于2019年1月5日开始申请,详情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71)。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尽早准备邀请信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要求,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且至少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其中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在我校工作五年以上。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留学身份为博士后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4.曾公派出国留学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一般应回国服务两年以上。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能再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能再次申请。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5.其他申报要求详见“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二)外语要求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如去非英语国家访问,邀请信中如明确说明工作语言为英语,则须提供英语合格证明材料。自行参加WSK考试者,请注意查看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网的有关安排。
(三)报名及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后登录进行网上报名,请仔细对照国家留学网上选派办法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并准备一份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含上传附件)提交到学校人事处,需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请勿用签名章)。在正式提交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前,请将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的电子稿(doc或txt格式)发至[email protected],请注意确保电子版与书面推荐意见内容完全一致。
为保证顺利申报,请仔细阅读申报人员注意事项,务必在2019年1月11日之前完成网上平台的申报工作并提交所有材料。网上信息平台关闭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操作。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申报时间: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11日
受理地点:人事处(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2)
联系电话:889816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录取及派出
本项目预计将于2019年3月底完成录取工作,录取人员必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派出,否则将取消留学资格。录取人员派出前须办理校内审批、签约公证等手续。对被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各种原因改派其他留学单位的申请,且无特殊原因不能放弃留学资格;自动放弃留学资格或经同意的放弃留学资格都将在再次申报时受限,请各位老师申报时慎重考虑。
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与部分高校签署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合作项目,我校每年按照签约名额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公派留学,资助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校1:1配套共同出资。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网上申报时间预计为2019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项目申请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教师参与国际交流,扩大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受资助面,2019年我校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选拔基本要求如下:
1.申请人要求:聘用在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教学为主岗的青年骨干教师,且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素质好,为本学科学术骨干,在研究领域作出显著成绩或已开辟新的研究方向,显示出较大学术潜力;未曾入选过学校各类出国项目;外语必须已满足“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以正式申报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条件为准);长期公派出国回校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国外研究工作。
2.申请人研修单位要求:须为国际著名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其所在学科位于世界领先水平,或申报人合作教授为本专业国际著名教授(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学科应与申请研修单位有实质性联系;已获得外方邀请信或邀请意向(正式申报前须获得正式邀请信),邀请信中出国起始时间应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
3.其他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支持拟赴港澳台研修的申请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在项目申报时回国工作须满五年。一旦入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入选者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派出,否则视同放弃留学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留学基金委的项目。
(二)推荐及选拔流程
1.请符合青年骨干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项目教师申报表”,个人签名后提交至学院(系)。请各学院(系) 根据学科需求和申报人具体情况进行选拔推荐,并于2019年1月8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学校人事处(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2,联系电话88981610)。推荐材料包括“学院(系)推荐人员汇总表”(需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及每位推荐人员完整的“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项目教师申报表” (电子版同时发至[email protected])。
2.申报该项目人员需先行申报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学校将在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并确定名额后,组织遴选。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参与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教师。
3.本项目正式申报有关事项将根据留学基金委具体项目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他有关出国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其他出国研修项目如“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等,可自行参看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并仔细对照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各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人事处
2019年1月3日